| 石柱县商委六项举措加强民爆物品管理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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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8-21 16:25 文章来源:石柱县商委办公室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为了认真落实平安石柱建设任务和确保民爆物品供应,石柱县商委采取六项措施确保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:
一是全面贯彻落实“安全生产年”、“基层基础强化年”活动各项要求。立足于排查隐患抓整治、压事故,认真制定安全工作意见,实行“行政首长负责”制和“一岗双责”制,抓好安全基础工作。
二是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、安全生产检查督查,建议项目安全“三同时”管理、安全事故报告、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、安全生产值班、安全监管人员职责等十三项安全监管制度和民爆物品使用、民爆在建项目、民爆物品运输安全、安全生产记录资料、安全教育培训等十二项安全监管基础台帐。
三是认真制定“三项行动”方案。包括民爆物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、治理行为、宣传教育行动等,对影响民爆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入深入分析,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规范措施,建立长效机制,推进工作深入发展。
四是认真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,发现不安全因素,立即采取有力措施,将安全事故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。
五是重点抓好民爆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。对检查出的民爆公司仓库炸药超库和回收出库产品等安全问题,作出了严肃处理:1、在经济上对有关人员进行重罚。公司经理处罚款2500元,公司副经理处罚款2000元,中层干部处罚款1000元。2、责令分别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。3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超库和炸药回放等安全问题。
六是强化经营管理。牢固树立“顾客就是上帝”的服务宗旨,要求民爆公司主动上门服务,做好用药单位的计划衔接,抓好民爆物品的配送工作,建立服务质量回访制度,保证民爆物品的市场供应。
截至目前为止,共计查出安全隐患5个、整改5个、整改率100%,销售炸药1295吨、雷管139万发、索类2万米,确保了我县民爆物品的安全供应,有力地保障我县经济建设、特别是各项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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